(2017)湘0181执恢1635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0-26
案件名称
陶佑钦诉陶佑力执行恢复结案通知书
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浏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81执恢1635号陶佑钦:本院执行的陶佑钦与陶佑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本院已于2015年3月23日作出(2015)浏执字第20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因陶佑钦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特申请恢复执行12000元,经被执行人陶佑力自动履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