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212执98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1-14
案件名称
李忠东、雷宏所有权确认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青岛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忠东,雷宏,青岛生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212执986号申请执行人李忠东,男,汉族,住青岛市市南区。被执行人雷宏,男,汉族,户籍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被执行人青岛生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崂山区。法定代表人梁春艳,总经理。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忠东与被执行人雷宏、青岛生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李忠东于2017年6月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经查询,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鲁0212执986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于 泳审判员 王思清审判员 贾瑞红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王晓东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