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川0107刑初78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1-17

案件名称

江莉非法持有毒品一案一审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法院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成都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江莉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暂 予 监 外 执 行 决 定 书(2017)川0107刑初782号罪犯江莉,女,汉族,1988年3月22日出生,无业,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2017年5月6日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取保候审。2017年9月19日本院做出了(2017)川0107刑初782号刑事判决书,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罪犯江莉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经查,罪犯江莉育有一子廖江鑫,现尚处于哺乳期,不宜收监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将罪犯江莉暂予监外执行。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