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河津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晋0882执651号申请执行人张胜旗,男,汉族,1979年4月14日生,陕西省米脂县杜家石沟镇黑彦青村人。被执行人吕双立,男,汉族,1959年6月11日生,河津市城区办事处东窑头村人。申请执行人张胜旗与被执行人吕双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吕双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现已将被执行人吕双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吴 茂 玉
审判员 赵东明
审判员杨春荣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柴 冲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