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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783执恢2975号

孔芬菊定作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东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10-23
公开日期
2018-08-04
所属地区
东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结 案 通 知 书卢黎明:申请执行人孔芬菊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浙0783民初16100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与被执行人卢黎明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2017)浙0783执恢2975号案件已于2017年10月23日执行完毕,本院予以结案。特此告知!东阳市人民法院南马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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