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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1022执2203号

杨玉萍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三门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10-23
公开日期
2018-09-18
所属地区
三门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浙1022执2203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玉萍与被执行人倪雪琴、祁治全(2017)浙1022执2203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倪雪琴、祁治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