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晋0802执952号之一申请执行人许满红,女,1973年7月10日出生,汉族,现住运城市盐湖区。被执行人卫康峰,男,1978年5月6日出生,汉族,现住运城市盐湖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许满红与被执行人卫康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本院对被执行人卫康峰财产状况进行相关调查措施之后,被执行人卫康峰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许满红亦表示认可并书面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张荣& # xB;
审判员 冯海斌
审判员 李 民 杰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刘 丽 卉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