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203执785号
裁判日期: 2017-10-22
公开日期: 2017-12-22
案件名称
申请人方长东与被执行人王涛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齐齐哈尔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方长东,王涛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203执785号申请执行人方长东,男,1975年2月28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黑龙江省富裕县。被执行人王涛,男,1975年3月16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本院在执行(2017)黑0203民初471号民事调解书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同意暂缓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六项裁定如下: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黑0203民初471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项宏权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岳微微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