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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0203执785号

裁判日期: 2017-10-22

公开日期: 2017-12-22

案件名称

申请人方长东与被执行人王涛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齐齐哈尔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方长东,王涛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203执785号申请执行人方长东,男,1975年2月28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黑龙江省富裕县。被执行人王涛,男,1975年3月16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本院在执行(2017)黑0203民初471号民事调解书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同意暂缓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六项裁定如下: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黑0203民初471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项宏权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岳微微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