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0822民初2549号
裁判日期: 2017-10-22
公开日期: 2018-04-04
案件名称
刘小东与何杨林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怀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宁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小东,何杨林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皖0822民初2549号原告:刘小东,男,汉族,1984年8月21日出生,住安徽省长丰县。被告:何杨林,男,汉族,1986年6月8日出生,住安徽省怀宁县。本院在审理原告刘小东与被告何杨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何杨林外出务工,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长 曾检红审 判 员 江 挺人民陪审员 谢中贵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陈 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