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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0822民初2549号

裁判日期: 2017-10-22

公开日期: 2018-04-04

案件名称

刘小东与何杨林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怀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宁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小东,何杨林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皖0822民初2549号原告:刘小东,男,汉族,1984年8月21日出生,住安徽省长丰县。被告:何杨林,男,汉族,1986年6月8日出生,住安徽省怀宁县。本院在审理原告刘小东与被告何杨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何杨林外出务工,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长  曾检红审 判 员  江 挺人民陪审员  谢中贵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陈 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