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1322执2093号
裁判日期: 2017-10-22
公开日期: 2017-12-11
案件名称
顾小民 执行决定书
法院
郯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郯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鲁1322执2093号本院在执行申请人胡浩杰与被执行人顾嫚、顾小民、刘小看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顾小民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顾小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