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1003执3775号
裁判日期: 2017-10-22
公开日期: 2018-06-01
案件名称
徐正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台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浙1003执3775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正富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徐正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徐正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期限24个月。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