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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682执1038号

裁判日期: 2017-10-22

公开日期: 2017-12-11

案件名称

刘正球、李银波、刘朝晖罚金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临湘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湘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82执1038号被执行人:刘正球、李银波、刘朝晖本院依据(2017)湘0682刑初175号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申请被执行人刘正球、李银波、刘朝晕罚金刑,现被执行人刘正球、李银波、刘朝晖自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