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682执1038号
裁判日期: 2017-10-22
公开日期: 2017-12-11
案件名称
刘正球、李银波、刘朝晖罚金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临湘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湘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82执1038号被执行人:刘正球、李银波、刘朝晖本院依据(2017)湘0682刑初175号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申请被执行人刘正球、李银波、刘朝晕罚金刑,现被执行人刘正球、李银波、刘朝晖自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