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1021执恢2388号
裁判日期: 2017-10-21
公开日期: 2018-06-01
案件名称
骆和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玉环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玉环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1021执恢2388号申请执行人胡圣才被执行人骆和德、骆集慧申请执行人胡圣才与被执行人骆和德、骆集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2)台玉港商初字第00430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