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1224民初423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1
公开日期: 2017-11-29
案件名称
原告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周某、第三人娄某某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昌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昌图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周某,娄某某
案由
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全文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辽1224民初4232号原告: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史某某,该公司项目经理。被告:周某,男委托代理人:高某某,辽宁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刘某某,辽宁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第三人:娄某某,男。案由:劳动争议纠纷。不上传理由:被告周某上诉。审 判 长 褚天书审��判员王凤山人民陪审员 于 洋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王微微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