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0112执381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2-04
案件名称
孟艳丽与张会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安市未央��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陕0112执3816号孟艳丽、张会娟:申请执行人孟艳丽依据已生效的(2016)陕0112民初6831号民事调解申请执行张会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2016)陕0112民初6831号民事调解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