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吉0882执恢98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0-27

案件名称

大安农商行与熊文涛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大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大安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882执恢98号大安农商行、熊文涛:上列当事人因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义务,已在原卷交纳了执行立案费100.0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