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882执恢98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0-27
案件名称
大安农商行与熊文涛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大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大安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882执恢98号大安农商行、熊文涛:上列当事人因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义务,已在原卷交纳了执行立案费100.0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