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琼97民终110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2-11
案件名称
东方市水务局、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方供电局与林绍辉、马爱连等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南省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东方市水务局,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方供电局,林绍辉,马爱连,邝泳,刘仲平,高家祥,张世烨
案由
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2-11
东方市水务局、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方供电局与林绍辉、马爱连等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海南省
民事案件
二审
东方市水务局,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方供电局,林绍辉,马爱连,邝泳,刘仲平,高家祥,张世烨
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