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28执55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0-28
案件名称
李义权与被执行人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8执556号申请执行人:李义权。被执行人: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负责人:谢大同。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义权与被执行人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本院(2017)湘1128民初761号民事判决一案,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湘1128民初761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给付内容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