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豫1402刑初88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1-13

案件名称

杨洪影容留他人吸毒、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丘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洪影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豫1402刑初886号公诉机关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杨洪影,女,1975年4月2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河南省商丘市。因涉嫌盗窃犯罪,于2015年10月27日被商丘市公安局前进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9日经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商丘市公安局前进分局执行逮捕。因涉嫌盗窃犯罪,于2015年12月28日被商丘市公安局前进分局取保候审。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犯罪,于2017年3月30日被商丘市公安局前进分局取保候审。于2017年10月10日被本院取保候审。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检察院以商梁检刑诉(2017)4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洪影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盗窃罪,于2017年10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贺晓慧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洪影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容留他人吸毒罪:2017年3月初至3月23日期间,被告人杨洪影在其位于商丘市梁园区归德北路滨州街的家中多次容留贾某吸食毒品。盗窃罪:1、2015年1月10日16时许,被告人杨洪影在商丘市步行街三福百货二楼,盗窃被害人徐某放在上衣口袋里的黑色三星3502U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500元,销赃后挥霍。2、2015年1月10日16时许,被告人杨洪影在商丘市步行街三福百货二楼,盗窃被害人殷某放在上衣口袋里的红色NOTE增强版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400元,销赃后挥霍。3、2015年9月27日11时40分许,被告人杨洪影在商丘市梁园区神火大道京港百货门口,盗窃被害人任某放在电动车上的钱包一只,内有人民币520余元,赃款已挥霍。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意见、有关书证等相关证据。认为被告人杨洪影的行为分别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盗窃罪,系一人犯数罪,请求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洪影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经审理查明:容留他人吸毒罪2017年3月初至3月23日期间,被告人杨洪影在其位于商丘市梁园区归德北路滨州街的家中多次容留贾某吸食毒品。盗窃罪1、2015年1月10日16时许,被告人杨洪影在商丘市步行街三福百货二楼,盗窃被害人徐某放在上衣口袋里的黑色三星3502U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500元,销赃后挥霍。2、2015年1月10日16时许,被告人杨洪影在商丘市步行街三福百货二楼,盗窃被害人殷某放在上衣口袋里的红色NOTE增强版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400元,销赃后挥霍。3、2015年9月27日11时40分许,被告人杨洪影在商丘市梁园区神火大道京港百货门口,盗窃被害人任某放在电动车上的钱包一只,内有人民币520余元,赃款已挥霍。上述事实,被告人杨洪影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告人杨洪影的供述、被害人徐某等人的陈述、证人贾某的证言、鉴定意见、有关书证等证据证实。以上证据均由控方提供,并经当庭示证、质证,查证属实,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洪影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杨洪影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均成立。系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杨红影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积极缴纳罚金,依法酌定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九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杨洪影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犯盗窃罪,判处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决定执行管制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二、涉案赃款赃物依法予以追缴退赔被害人。(管制的期限,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先行羁押的二个月零一天已扣除,被告人杨洪影的管制期限自2017年11月3日至2018年9月30日。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审判员 华 兵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书记员 郭晓静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