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0606民初4618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1-01
案件名称
田先法与樊城区盛世非凡快运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襄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田先法,樊城区盛世非凡快运部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鄂0606民初4618号原告:田先法,女,1938年2月22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万源市。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华,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被告:樊城区盛世非凡快运部,住所地襄阳市樊城区春园西路创业小区内租房。经营者:陈航,樊城区盛世非凡快运部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颜明亮,湖北创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本院在审理原告田先法与被告樊城区盛世非凡快运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田先法于2017年10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田先法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田先法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依法收取1841元,由原告田先法负担。审判员 邓 民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书记员 许亚萍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