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22执370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冯柏生申请李连忠等合伙协议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东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东安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2执370号冯柏生、李连忠、李振凯本院执行的冯柏生申请李连忠等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申请人冯柏生已放弃申请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放弃申请执行结案。审判员 邓祥智书记员 蒋小波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