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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2刑初11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0-20

案件名称

胡东伟、郑荣贩卖、运输毒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韶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胡东伟,郑荣,朱建明,谭乐华,郑浩东,邱雯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六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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