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2刑初11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0-20
案件名称
胡东伟、郑荣贩卖、运输毒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韶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胡东伟,郑荣,朱建明,谭乐华,郑浩东,邱雯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六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