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0624执77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1-04
案件名称
信国洋、郭继红与襄阳天地源实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南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信国洋,郭继红,襄阳天地源实业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鄂0624执776号申请执行人:信国洋,职工。申请执行人:郭继红,工人。被执行人:襄阳天地源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襄阳市樊城区解放路海创广场*栋*座*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670398118Y。信国洋、郭继红与襄阳天地源实业有限公司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1日作出的(2017)鄂0624民初98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信国洋、郭继红于2017年8月1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同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对本院作出的(2017)鄂0624民初982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在具备执行条件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期限为二年。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吴 军审判员 谢其捷审判员 尤明军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书记员 刘俊豪合议庭笔录时间:2017年10月20日地点:南漳法院执行局合议庭成员:吴军、谢其捷、尤明军书记员:刘俊豪申请执行人:信国洋、郭继红被执行人:襄阳天地源实业有限公司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吴军:我先介绍该案案情及执行情况,关于信国洋、郭继红申请执行襄阳天地源实业有限公司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1日作出的(2017)鄂0624民初98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该判决确定:一、被告襄阳天地源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信国洋、郭继红房屋装修补偿款17785元,并自2015年11月18日始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付清款项之日止;二、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案件受理费245元,减半收取123元,由被告襄阳天地源实业有限公司负担。法律文书生效逾期后,被执行人襄阳天地源实业有限公司未履行。权利人信国洋、郭继红于2017年8月1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同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故本案按终结执行方式结案。可以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如被执行人不按期履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请你们谈一下各自意见?谢其捷:同意终结。尤明军:同意终结。合议结果:同意终结信国洋、郭继红申请执行襄阳天地源实业有限公司为房屋买卖纠纷一案的执行。关于信国洋、郭继红申请执行襄阳天地源实业有限公司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结报告申请执行人:信国洋,男,生于1959年9月15日,汉族,职工,住南漳县城关镇文庙路天地时代城2-1-2-1001。公民身份号码:420624195909156512。申请执行人:郭继红,女,生于1963年6月17日,汉族,工人,住南漳县城关镇文庙路天地时代城2-1-2-1001。公民身份号码:420624196306171363。被执行人:襄阳天地源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襄阳市樊城区解放路海创广场1栋B座8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670398118Y。关于信国洋、郭继红申请执行襄阳天地源实业有限公司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1日作出的(2017)鄂0624民初98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该判决确定:襄阳天地源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信国洋、郭继红房屋装修补偿款17785元,并自2015年11月18日始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付清款项之日止;二、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案件受理费245元,减半收取123元,由被告襄阳天地源实业有限公司负担。法律文书生效逾期后,被执行人襄阳天地源实业有限公司未履行。权利人信国洋、郭继红于2017年8月1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同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故本案按终结执行方式结案。承办人:谢其捷二0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