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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128执584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0-28

案件名称

(2017)湘1128执584号黄某某与被执行人肖某某离婚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8执584号申请执行人:黄某某。被执行人:肖某某。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黄某某与被执行人肖某某离婚纠纷的本院(2017)湘1128民初1062号民事调解书一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作出的(2017)湘1128民初1062号民事调解书第二项由肖双华支付黄崇辉补偿款20000元事项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