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110执2447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8-03-07
案件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110执2447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徐孟定、王东意、浙江万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与被执行人徐孟定、王东意、浙江万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现已强制执行完毕,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附联系方式: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人吴希根,0571-86206901。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158号,邮编:311100。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