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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5执保414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8-06-24

案件名称

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保414号申请人:赣州赣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龚斌,总经理。被申请人: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阎东升,总经理。原告赣州赣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我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担保,该案经本院保全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王 斌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书记员 甄凤鹤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