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琼9003民初3737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8-06-08

案件名称

吴胜强、吴胜高与陈作康、王国壮等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儋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儋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胜强,吴胜高,陈作康,王国壮,陈作江,楼运球,陈爱坤,陈开璧,邱对偶

案由

排除妨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四条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