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0208执198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2-18
案件名称
集瑞联合卡车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芜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皖0208执198号西安豫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乔春景:你们与集瑞联合卡车营销服务有限公司先于执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对你们被扣押的4部联合牌重型卡车底盘号EB210218EB210217DB063553DB065050进行了评估并已经公告送达评估报告。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执行(拍卖)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西安豫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所有的集瑞联合牌EB210218、EB210217、DB063553、DB065050车辆。本裁定立即生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