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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京0114民初9701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2-04

案件名称

段志宇与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西坨村民委员会占有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占有排除妨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114民初9701号原告段志宇诉被告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西坨村民委员会占有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段志宇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段志宇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三十五元,由原告段志宇负担,已交纳。审判员  董晶晶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书记员  赵 霏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