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0783执恢293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8-08-04
案件名称
金建平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东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结 案 通 知 书(2018)浙0783执恢293号申请执行人金建平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东商初字第5595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与被执行人朱巧波、王泉锋、东阳市康迪皮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经本院恢复执行,(2016)浙0783执938号案已于2017年10月20日履行36589.44元,本案本次恢复执行完毕,本院予以结案。特此告知!东阳市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