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杭拱执民字第26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8-03-02
案件名称
邢春峰、骆琪琳、戴兰凤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4)杭拱执民字第266号邢春峰、骆琪琳、戴兰凤:申请人邢春峰与被执行人骆琪琳、戴兰凤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2013)杭拱半商初字第179号民事判决书,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