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683执恢1197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8-05-30
案件名称
钱六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嵊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683执恢1197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于2017年10月19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钱六凤、钱章初与被执行人嵊州市雅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人嵊州市雅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全部履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