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1127执恢22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8-06-01
案件名称
吴仁满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景宁畲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吴仁满:吴仁满申请执行的(2017)浙1127执12号案,即申请人吴仁满与被执行人龚东林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0月20日恢复执行,执行案号为(2017)浙1127执恢226号;龚东林已以依法律文书内容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浙1127执12号案件和(2017)浙1127执恢226号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龚东林:吴仁满申请执行的(2017)浙1127执12号案,即申请人吴仁满与被执行人龚东林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0月20日恢复执行,执行案号为(2017)浙1127执恢226号;龚东林已以依法律文书内容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浙1127执12号案件和(2017)浙1127执恢226号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二○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