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623执恢54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1-06
案件名称
张育华与白大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华容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华容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育华,白大星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湘0623执恢54号申请执行人:张育华,女,居民。被执行人:白大星,男,居民。本院在执行张育华与白大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张育华与被执行人白大星自行达成执行和解,于2017年10月12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湘0623民初37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张学睿审判员 张新鹏审判员 刘中全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书记员 刘雪情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