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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623执恢54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1-06

案件名称

张育华与白大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华容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华容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育华,白大星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湘0623执恢54号申请执行人:张育华,女,居民。被执行人:白大星,男,居民。本院在执行张育华与白大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张育华与被执行人白大星自行达成执行和解,于2017年10月12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湘0623民初37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张学睿审判员  张新鹏审判员  刘中全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书记员  刘雪情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