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205执1034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8-08-05
案件名称
王盛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波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205执1034号王盛谷;晏同新史亚芬、周顺根:申请执行人王盛谷;晏同新与被执行人史亚芬、周顺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16)浙0205民初395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王盛谷等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05月17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史亚芬等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浙0205执1034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