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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1402执保1060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1-24

案件名称

孙文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孙文华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全文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1402执保1060号申请保全人:许超,男,1980年6月3日出生,汉族,住德州市德城区南龙国际花园38号楼1单元403号。被申请人:孙文华,男,1959年9月9日出生,汉族,住德州市德城区(德华吊顶材料大全)本院在执行申请保全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我院已作出(2017)鲁1402民初3507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220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审判员  朱建中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书记员  张洪洲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