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404执166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1-01
案件名称
蒋正平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404执1662号申请执行人:蒋正平蒋正平申请执行周璇、刘二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11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已将执行款101100元交至法院,并由本院直接交付申请人收取。对于利息部分,申请人同意放弃,不再要求法院继续执行。本案执行费1417元由被执行人负担。至此,蒋正平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苏0404民初37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王文忠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书记员 马志鸣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