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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404执166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1-01

案件名称

蒋正平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404执1662号申请执行人:蒋正平蒋正平申请执行周璇、刘二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11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已将执行款101100元交至法院,并由本院直接交付申请人收取。对于利息部分,申请人同意放弃,不再要求法院继续执行。本案执行费1417元由被执行人负担。至此,蒋正平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苏0404民初37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王文忠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书记员  马志鸣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