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豫1402民初9369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8-07-20

案件名称

商丘市嘉乐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周金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丘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商丘市嘉乐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周金铎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1402民初9369号原告商丘市嘉乐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商丘市梁园区酒厂路叶庄乡叶庄北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02672870930G。法定代表人:王兰英,职务经理。被告周金铎,男,汉族,1982年3月1日出生,住河南省商丘市。原告商丘市嘉乐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周金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0月12日立案,原告商丘市嘉乐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商丘市嘉乐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审判员  杨建辉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书记员  孟文丽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