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021执保134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0-27
案件名称
李文芳与桂阳县共和农场共和一组欧家村民小组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保全结果通知书
法院
桂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桂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保 全 结 果 和 期 限 通 知 书(2017)湘1021执保134号李文芳、欧阳石万、桂阳县共和农场共和一组欧家村民小组:关于申请人你们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李文芳、欧阳石万向本院申请,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桂阳县共和农场共和一组欧家村民小组所有的银行存款60万元。本院依据(2017)湘1021民初1757号之一民事裁定,于2017年10月20日立案实施,现已解除对上述存款的冻结。现本案已结案,结案方式为解除保全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