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603执恢944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2-18
案件名称
买赵百法、倪玲妹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绍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603执恢944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浙0603民初6117号民事判决书,于2017年10月20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谢作荣与被执行人赵百法、倪玲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倪玲妹已支付执行款14196.5(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13097.5元,诉讼费1099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