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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611执74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季卫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通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季卫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苏0611执742号被执行人季卫,男,汉族,1970年10月29日出生,住南通市崇川区。申请执行人港闸区金凯德木门经营部与被执行人季卫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查明,被执行人季卫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季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