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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024执470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1-07

案件名称

彭歆宇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雷日雄、曹佩雯、曹锋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嘉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嘉禾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024执470号彭歆宇、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雷日雄、曹佩雯、曹锋成:关于申请执行人彭歆宇与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雷日雄、曹佩雯、曹锋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中心支公司已按照判决内容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对其他被执行人则撤回执行,故本院对此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