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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681民初13731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8-05-29

案件名称

诸暨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蒋碧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诸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诸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诸暨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蒋碧军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物业管理条例(2007年修正)》: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浙0681民初13731号原告:诸暨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暨阳路***号*幢****号店面。组织机构代码:58625443-7。法定代表人:李志萍。被告:蒋碧军,男,1974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住诸暨市。原告诸暨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蒋碧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7年10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诸暨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志萍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蒋碧军经本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诸暨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支付原告物业服务费1330元,暂估违约金1197元,结算时按实际付款时间计算;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3年1月20日原告诸暨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春江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被告住宅面积为144.03㎡,车库面积为24.57㎡。服务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未缴纳物业费。被告蒋碧军未作书面答辩,亦未在本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原告诸暨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实其主张的事实,向本院提供了春江花园小区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存根、催款函等证据,被告蒋碧军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对证据进行质证、辩解的权利。原告提供的证据,与本案具有关联性,能够证明原、被告之间物业服务的事实,且原告保证其所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被告蒋碧军系诸暨市暨阳街道春江花园听雨苑1幢1单元201室,该房屋的住宅建筑面积为144.03平方米,架空层面积为24.57平方米。原告诸暨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春江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服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物业费住宅按0.7元/㎡/月计算,住宅区域内的非居住用房(商铺)管理服务费按1元/㎡/月计算,架空层、地上车库按0.35元/㎡/月计算,地下车库按10元/间/月计算,物业费按年度交纳,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底前交清,逾期交纳物业费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每日3‰计算违约金。被告至今尚欠原告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经原告书面催讨仍未交纳。本院认为,原告与春江花园业主委员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现原告已按约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有权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被告作为小区业主,在享受原告提供的物业服务的同时应按约定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现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服务费1330元,经计算,该服务期间的物业服务费合计为1313元,故本院仅可对其中合理的1313元予以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按应缴物业费金额的30%计算的违约金,本院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被告所欠物业服务费金额的10%,即131.30元。被告蒋碧军经本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鉴于本案事实已查清,依法可作缺席判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蒋碧军应支付原告诸暨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物业服务费1313元,并支付违约金131.30元,合计人民币1444.30元,款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诸暨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蒋碧军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孙 兵人民陪审员  楼烨玲人民陪审员  吕 烨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书 记 员  张 迪?PAGE?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