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宁0122执1810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8-09-18
案件名称
宁夏兆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与宁夏原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贺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贺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宁夏兆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宁夏原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全文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法院p t ” > 执 行 裁 定 书(2016)宁0122执1810号之四申请执行人:宁夏兆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640122200002130,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德鑫路。法定代表人:戈启旺,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戈兆义,男,汉族,1956年7月1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大专文化,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广厦小区3-1号,系宁夏兆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宁夏原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640122200001039,组织机构代码证71503701-8,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德胜工业园区8号。法定代表人:袁新华,该公司总经理。本院执行的(2016)宁0122民初1692号民事判决书,即申请执行人宁夏兆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夏原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确定由被执行人宁夏原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宁夏兆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欠款211721元,案件受理费4488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3560.73元。申请执行人宁夏兆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费3143元,执行标的共计232912.73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本院(2016)宁0122民初169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申请执行人宁夏兆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宁夏原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所有的×××、×××两辆车辆享有留置权及优先受偿权,同时查明被执行人宁夏原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歇业,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申请执行人宁夏兆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要求对被执行人宁夏原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所有的×××、×××两辆车辆进行处置,本院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宁夏壹港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两辆车辆价值进行评估,×××车辆评估价格为145000元,×××车辆评估价格为145000元。后本院又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宁夏嘉德拍卖行进行拍卖,经两次流拍,均因无人竞卖而流拍,×××车辆流拍价格为140650元、×××车辆流拍价格为140650元。上述两辆车辆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宁夏兆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以物抵债,愿意以流拍价281300元抵顶本案债款229769.73元,本院予以准许。另查明本案在实现债权过程中,产生公告费300元、评估费10000元、拍卖费5500元及执行费3143元,共计18943元,且对于以上费用已由申请执行人宁夏兆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垫付。故扣除上述费用外抵顶本案债款248712.73元。现被执行人宁夏原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所有的×××、×××两辆车辆处置款还下剩32587.27元(车辆过户税费尚不明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一、解除对被执行人宁夏原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所有的×××、×××两辆车辆的查封。二、将被执行人宁夏原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所有的×××、×××两辆车辆作价245569.73元抵顶给申请执行人宁夏兆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所有,用以抵顶被执行人宁夏原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所欠申请执行人宁夏兆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债款。三、申请执行人宁夏兆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到相关机构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本裁定送达后即生效。审判长马小梅审判员高波审判员张延君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书记员马刚附本案适用相关法律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有两个以上执行债权人申请以拍卖财产抵债的,由法定受偿顺位在先的债权人优先承受;受偿顺位相同的,以抽签方式决定承受人。承受人应受清偿的债权额低于抵债财产的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补交差额。第二十三条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并于价款或者需要补交的差价全额交付后十日内,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第二十九条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