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湘1226执21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1-08

案件名称

(2017)湘1226执216号湖南麻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梁军、黄芳、梁有恩、杨金爱实现担保物权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麻阳苗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226执216号湖南麻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梁军、黄芳、梁有恩、杨金爱:我院于2017年7月11日受理你们之间实现担保物权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湖南麻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金爱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并履行完毕,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