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526执139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0-25
案件名称
李冰冰申请执行李华军婚姻家庭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滑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滑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冰冰,李华军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0526执1392号申请执行人李冰冰,女,2001年4月3日出生。被执行人李华军,男,1976年12月11日出生。本院在执行李冰冰与李华军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李华军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人无法提供其财产状况。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豫0526民初80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贾 佳审判员 李国勇审判员 曹振亚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书记员 高 震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