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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1402执保1075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韩智勇、许士杰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韩智勇,许士杰,黄涛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全文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1402执保1075号申请人:韩智勇,男,1981年11月1日出生,汉族,住德城区。被申请人:许士杰,男,1977年1月9日出生,汉族,住德城区。被申请人:黄涛,男,1976年2月25日出生,汉族,住德州市。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财产保全一案中,我院已作出(2017)鲁1402民初3512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许士杰、黄涛名下银行存款60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审判员  朱建中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书记员  张兆龙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