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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682执383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1-06

案件名称

朱寒露与方加元、李红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临湘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湘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82执383号申请执行人朱寒露,女,1990年3月13日出生,汉族,湖南省临湘市人,住临湘市。被执行人方加元,男,1968年7月3日出生,汉族,湖南省临湘市人,住临湘市。被执行人李红香,女,1968年12月8日出生,汉族,湖南省临湘市人,住临湘市。申请执行人朱寒露与被执行人方加元、李红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按本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