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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1311执93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1-03

案件名称

王青英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沂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鲁1311执932号本院在执行刘记泉与王青英、刘兆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王青英、刘兆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王青英、刘兆堂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