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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103民初3221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2-15

案件名称

杭州荣阔贸易有限公司与杭州朗月家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杭州荣阔贸易有限公司,杭州朗月家具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浙0103民初3221号原告:杭州荣阔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下城区石桥路308号天堂经济开发区*号厂房***室。法定代表人:平国进,该公司总经理。被告:杭州朗月家具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南星社区。法定代表人:胡旭军。原告杭州荣阔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阔公司)诉被告杭州朗月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月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4月25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彭小梅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6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后因案情复杂转为普通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9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荣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平国进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朗月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荣阔公司诉称:被告朗月公司因包装家具需要于2014年2月27日至2015年2月5日向原告荣阔公司采购包装材料共计14005元,言明于2015年2月18日还清货款,但付款日到期时,被告却不予归还,后经多次催讨,至今未付,特诉请法院,判被告立即归还欠款。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归还货款14005元,支付利息5000元(从2014年12月至2017年4月5日);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为证明上述事实,原告荣阔公司向本院提供的证据如下:1、送货单6份,证明原告向被告送货,价值14005元的事实。2、短信记录1份,证明被告欠款的事实。3、发票4份,证明每次给被告送货,原告均向被告开具过增值税专用发票,该4份发票上的货款被告至今未付的事实。4、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证明原、被告之前的交易习惯,该5份发票上的款项被告已经结清的事实。被告朗月公司未作答辩,亦未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经审核后查明事实如下:2014年2月27日至2015年2月5日期间,朗月公司向荣阔公司购买包装材料,荣阔公司提供的送货单及荣阔公司开具给朗月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显示货款价值为14004.8元。荣阔公司发货后,朗月公司至今未支付货款,故荣阔公司提起本案之诉。本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原告已提供具体的送货单及开具给朗月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荣阔公司已向朗月公司发货价值为14004.8元,朗月公司至今未支付货款的行为,侵害了荣阔公司的合法权益,荣阔公司主张朗月公司立即支付原告货款14005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14004.8元(以发票为准),超出部分本院不予支持。原告荣阔公司主张朗月公司承担所欠货款自2014年12月起至2017年4月5日止的利息5000元的诉讼请求,因原、被告双方关于支付货款的具体日期未进行约定,原告荣阔公司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及时向朗月公司主张过权利,故本院仅支持原告自起诉之日即2017年4月25日起至实际给付货款之日止的利息损失,超出部分本院不予支持。被告朗月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与诉讼,系自动放弃诉讼权利的行为,责任应自负。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杭州朗月家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荣阔贸易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14004.8元及相应利息损失(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自2017年4月25日起计算至货款实际支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杭州荣阔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5(原告已预缴),由原告杭州荣阔贸易有限公司负担72元,被告杭州朗月家具有限公司负担203元。原告杭州荣阔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杭州朗月家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本院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由本院另行书面通知。审 判 长  彭小梅人民陪审员  郑 义人民陪审员  董勤敏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代书 记员  宋圆圆?PAGE*ArabicDash?-4-??PAGE*ArabicDash?-1-? 更多数据: